| 拾者须知: 如您拾获了他人不慎遗失的物品,首先请在本网站“寻物信息”栏内查找有无相关对应信息后再决定是否登记。需要登记的请将拾获物的详细情况(类别、特征、拾得的时间地点)通过网络或电话登记方式告诉我们,我们将予第一时间在本网站上发布招领信息,你可以向失物者要求必要的费用(见物权法112条),但您必须保证所招领物品为合法所得。如一旦因招领物品的来路问题与失主产生法律纠纷,本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,一切后果由您独立承担。 本网站不接受对拾获物的托管。当有失主已确认失物时,请自行联系,并依据双方约定标准支付酬金。 失主须知: 如果您不慎遗失了贵重物品,首先请在本网站“招领信息”栏内查找有无相关对应信息后再决定是否登记。需要登记的请将遗失物的详细情况(类别、地区、时间、特征等)自行登记发布,为了让你能找到失物,请你给物者支付一定的酬金,但您必须保证所寻物品为本人(或本人所在单位)所有,如因冒领或误领而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您本人独立承担,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 寻人须知: 如果您需要在本网站发布寻人启事,须提供被寻人准确的资料,详细的联系方式,同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。对于寻人资料您可以通过网上登记发布或是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方式联系我们。照片请扫描直接上传或发电子邮件,照片尽可能扫描清晰。要求照片不大于300K。也可以将照片邮寄给我们,如果需要退回照片,请附贴有邮票的信封。 如果您通过我们网站找到你的失物,请留言告诉我们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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